合肥加固公司多層砌體房屋抗震加固整體驗算,可采用加固后的綜合抗震能力指數作為衡量多層砌體房屋抗震能力的指標,也可按設計規定方法對加固后的墻段用截面受剪承載力進行驗算。
加固后的樓層和墻段的綜合抗震能力指數,應按下列公式驗算:
建筑結構加固知識,工程人再不懂就沒飯碗了!
公式中參數含義參見《建筑抗震加固技術規程》JGJ116-2009第5.1.4條。
合肥加固公司與鑒定不同的是,要按不同的加固方法考慮相應的加固增強系數,并按加固后的情況取體系影響系數ψ1和局部影響系數ψ2。
1、墻段加固的增強系數對A、B類砌體房屋均相同,對面層加固,根據原墻體的厚度和砂漿強度等級、加固面層的厚度和鋼筋網等,取1.1~3.1;對板墻加固,根據原墻體的砂漿強度等級,取1.8~2.5;對外加柱加固,當鑒定不要求構造柱時,根據外加柱和洞口情況,取1.1~1.3。
2、構造影響系數對A、B類砌體房屋略有不同,主要表現在構造柱的影響系數上:
a、增設抗震墻厚后,若橫墻間距小于鑒定標準對港欣樓蓋的規定值,取ψ1=1.0;
b、鑒定不要求有構造柱時,增設外加柱和拉桿、圈梁后,整體性連接的系數(樓屋蓋支撐長度、圈梁布置和構造等)取ψ1=1.0;鑒定要求構構造柱時,增設的構造柱需滿足鑒定要求,相應的影響系數材能取ψ1=1.0;
c、采用面層、板墻加固或增設窗框、外加柱的窗間墻,其局部尺寸的影響系數取ψ2=1.0;
d、采用面層、板墻加固或增設支柱后,大梁支撐長度的影響系數取ψ2=1.0。
2受剪承載力驗算法
墻體加固后,按現行的規定:對墻體房屋,可只選擇從屬面積較大或豎向應力較小的墻段進行抗震承載力驗算時,截面抗震受剪承載力可按下列公司驗算:
不計入構造影響時:V≤ηVRo
計入構造影響時:V≤ηψ1ψ2VRo
公式中參數含義參見《建筑抗震加固技術規程》JGJ116-2009第5.1.5條。
多層及高層鋼筋混凝土房屋抗震加固
合肥加固公司鋼筋混凝土房屋抗震加固時,應根據房屋的實際情況選擇加固方案,分別采用主要提高結構構件抗震承載力、主要增強結構變形能力或改變框架結構體系的方案。加固后房屋的抗震驗算,可采用與抗震鑒定同樣的建行方法?;炷两Y構綜合抗震能力應按加固后的結構狀況,確定其地震作用、樓層屈服強度系數、體系影響系數和局部影響系數的取值。